劳资纠纷的有关内容有什么
1、目前劳资纠纷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因为我镇非公有制企业“多、小、散、杂”的特征,一些中小微型企业、尤其是家庭作坊式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用工规范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的劳资纠纷仍不容忽略。目前我镇劳资纠纷的特点和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特点:
1、劳资纠纷案件总量居高不下。伴随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升,劳动争议处置机制和互联网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呈显性化,使近几年来我镇劳资纠纷数目明显上升。
2、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目占绝大部分,主如果私营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
3、家庭作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增多且处置困难程度大。我镇现在尚存在着很多家庭作坊,雇工人数少的几人,多则100多人,劳动用工极为混乱,是劳动争议产生和激化矛盾的源头之一。
4、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看重程度高于对权利的看重程度,因为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的弱者地位,个人非常难为权利与用人单位抗衡,因此多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回损失,而用人单位对违约出走的劳动者,也大多以经济赔偿为由提出申诉。
表现形式:
1、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截留劳动者薪资,压低计件工价引发劳动争议。一些用人单位未依法按月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每月只预借生活费甚至只发给餐菜票代生活费;有些用人单位接到生产订单后未公布计价单价就立即安排生产,在完成订单生产任务后也不公布计价单价,而在年终结算薪资时压低计件薪资;有些用人单位在新年期间截留一个月薪资待新年过后劳动者回来工作才发放,以保持企业的正常生产;部分建筑企业因工程款不到位拖欠农民工薪资或劳动用工不规范,工程劳务层层转包分包,致使班组长侵吞工人薪资后携款外逃,引发劳动者集体上访,导致恶劣影响;有些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亏损紧急,时常拖欠职工薪资,个别企业主则采取携款逃匿的做法逃避支付职工薪资。
2、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很多的劳动争议。《劳动法》颁布推行后打造了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的新型劳动用工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擅自“跳槽”不支付违约金等状况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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