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物是不是适用善意获得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十月3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实行的若干规定》,自2014年11月6日起实行。其中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第三人善意获得涉案财物的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倡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置。
2007年3月16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正式确立了善意获得规范。同时规定,受叫人善意获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但关于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是不是适用善意有非常大的争议,有部分学者觉得涉案物品不适用善意获得,应当一律追缴,返还给受害人。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有些支持赃物适用善意获得,对善意获得赃物不予追缴,有些法院则觉得赃物不适用善意获得规范,赃物应当予以追缴。
引使用方法条
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