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务职员犯什么罪判几年以上
冒充警务职员涉嫌招摇撞骗罪。
依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员工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根据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情节紧急”一般指多次招摇撞骗、导致恶劣社会干扰、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等情形。
具体量刑会结合案件的具体状况,即冒充行为的方法、导致的后果等,由法院综合断定。
冒充警务职员加微信犯不犯法
冒充警务职员添加微信的行为是不是违法,需结合行为目的与后续行为综合判断:
以招摇撞骗为目的添加微信
行为人通过虚构警察身份添加微信,意图骗取别人信赖以推行诈骗、索贿等非法活动,即便未实质获得财物,仍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员工招摇撞骗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职员的,从重处罚。
以其他非法目的添加微信
行为人冒充警务职员添加微信后,推行威胁、泄露隐私等行为,可能触犯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其他罪名。
以警察身份威胁别人转账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非法获得并传播别人微信信息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单纯虚构身份无违法目的
行为人仅出于虚荣或娱乐目的冒充警务职员添加微信,未推行任何违法活动,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能违反《网络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八条,即不能假冒党政军机关名字注册账号。